證券代碼:002087證券簡稱:新野紡織公告編號:2017-020號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用自有資金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9月27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根據該決議,公司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5,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9個月,即從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止。
截至2017年6月26日,公司已用自有資金35,000萬元歸還募集資金,上述資金已經全部轉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本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的歸還情況通知本公司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6日
證券代碼:002087證券簡稱:新野紡織公告編號:2017-021號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17年6月15日以通訊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16:30點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魏學柱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出席董事9人。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董事表決,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1、《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公司擬使用25,000萬元人民幣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補充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止,可節省財務費用約1,087.50萬元,到期前將及時、足額將該部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獨立董事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發表如下意見: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節省公司財務費用,為公司和公司股東創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止,本次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監事會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發表如下意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審批程序合規有效。根據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度和資金安排,公司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和工程進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變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保薦機構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發表如下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單次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使用時間不超過12個月。新野紡織公司最近12個月亦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同時承諾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證券投資或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均發表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法規的要求。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新野紡織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請參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和《中國證券報》。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6日
證券代碼:002087證券簡稱:新野紡織公告編號:2017-023號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
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186號)文件核準,向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條件的特定投資者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0,854.4935萬股,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驗資報告》(亞會A驗字(2016)0198號)。
截至2016年6月16日止,公司共計募集貨幣資金人民幣760,899,994.35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22,828,185.09元,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738,071,809.26元。
二、前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5,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9個月,即從2016年9月28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止。
截至2017年6月26日,公司已用自有資金35,000萬元歸還募集資金,并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前次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已經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賬戶。
三、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公司擬使用25,000萬元人民幣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補充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止。通過此次繼續使用部分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可減少同等數額的銀行借款,按現行同期銀行借款利率4.35%計算,可預計節約財務費用約1,087.50萬元。到期前將及時、足額將該部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此次補充流動資金事項沒有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會影響募集資金使用,公司負責及時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歸還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經自查,公司過去12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或風險投資,公司承諾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證券投資或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同時,公司將做好募集資金的存放、管理與使用工作。
本次《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已經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四、公司獨立董事、公司監事會、保薦機構意見
(一)獨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節省公司財務費用,為公司和公司股東創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止,本次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
我們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二)監事會就上述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審批程序合規有效。根據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度和資金安排,公司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和工程進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變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三)保薦機構就上述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單次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使用時間不超過12個月。新野紡織最近12個月亦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同時承諾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證券投資或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公司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法規的要求。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對新野紡織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及公告;
2、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及公告;
3、公司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4、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6日
證券代碼:002087證券簡稱:新野紡織公告編號:2017--022號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通知于2017年6月15日以書面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17:00點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陳玉懷先生主持,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實出席監事5人。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與會監事表決,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1、通過了《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公司擬使用25,000萬元人民幣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補充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自2017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6日止,可節省財務費用約1,087.50萬元,到期前將及時、足額將該部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關于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的議案》審核后,認為:
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審批程序合規有效。根據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度和資金安排,公司將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和工程進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變相變更募集資金投向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我們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表決結果:同意5票、棄權0票、反對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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