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底價調整為不低于7.19元/股;
2、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數量調整為不超過5,767.8720萬股。
浙江嘉欣絲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和2016年10月10日分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非公開發行方案等相關事項,確定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價格不低于7.34元/股(以下簡稱"發行底價"),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5,650萬股,募集資金凈額(扣除發行費用后)不超過3.96億元(含3.96億元)。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和發行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2017年4月10日,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520,65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0元(含稅),共計分配股利78,097,500.00元。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17-022),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4月17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4月18日。
鑒于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實施完畢,現對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底價和發行數量調整如下:
一、發行底價
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本次發行底價調整為7.19元/股。具體計算如下:
調整后的發行底價=調整前的發行底價-每股現金紅利=7.34元/股-0.15元/股=7.19元/股
二、發行數量
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上限調整為5,767.8720萬股。具體計算如下:
調整后發行數量上限=調整前發行數量上限×調整前發行底價÷調整后發行底價=5,650萬股×7.34元/股÷7.19元/股=5,767.8720萬股(取整數)
除上述調整外,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絲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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