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東恒天聚信(深圳)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擬籌劃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項,公司股票(證券簡稱:中銀絨業,證券代碼:000982)自2016年11月29日上午開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6-97);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繼續停牌,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6-106);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20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6-108、2016-111)。
經公司確認,控股股東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東恒天聚信(深圳)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正在籌劃的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如下:
1、重大資產購買
本次重大資產購買的標的資產為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企業")的控股股權,標的企業主要從事通信設備的生產、銷售,提供云計算及綜合服務業務。本次重大資產購買擬收購標的企業控股股權,以改善公司財務狀況。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標的企業正在進行股權結構調整;標的企業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與公司無關聯關系主體。
2、重大資產出售
本次重大資產出售擬由公司將全部或部分資產、負債出售給公司控股股東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或其關聯方;該等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停牌期滿1個月后,經申請,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22日開市起繼續停牌,并于2016年12月22日披露了《關于籌劃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112),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分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6-113、2017-01、2017-03、2017-04)。
停牌2個月期滿前,公司于2017年1月20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議案》,
并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了《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7)。經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3日開市起繼續停牌,停牌期限自首次停牌之日累計停牌不超過3個月(即2017年2月22日前)。公司于2017年2月4日、2017年2月11日、2月18日分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10、2017-14、2017-17)。
停牌3個月期滿前,公司于2017年2月3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議案》、《關于就資產購買、資產出售分別簽署框架協議的議案》、《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并于2017年2月6日披露了《關于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12);公司于2月16日披露了《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作為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獨立財務顧問并出具相關核查意見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15)。2017年2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議案》,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期滿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20)。經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2日開市起繼續停牌,并承諾公司股票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停牌時間自停牌首日起累計不超過6個月(即2017年5月22日前)。公司于2017年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21、2017-22、2017-23)。上述所有公告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停牌期間安排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較大,涉及重大資產購買、重大資產出售兩部分,重組方案尚需進一步協商、完善和論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關各方正在積極推進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組織獨立財務顧問、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開展工作,與相關各方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及相關事項進行溝通、協商及論證等。
三、預計復牌時間
公司預計最晚將于2017年5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并申請復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及其他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布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獨立財務顧問專項核查意見
鑒于公司將于2017年3月22日累計停牌期滿4個月、且暫未披露重組預案,按照《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相關規定,公司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保薦")對公司停牌期間重組進展信息披露的真實性、繼續停牌的合理性和6個月內復牌的可行性發表了專項核查意見。
經核查,長江保薦認為:公司自2016年11月29日起因籌劃重大事項停牌以來,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等相關規定編制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停牌期間披露的重組進展信息真實;考慮到本次重組的復雜性,公司繼續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及有關各方正在積極推進相關重組事宜,停牌6個月內披露重組方案并復牌具有可行性。
作為本次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長江保薦將督促公司繼續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遵守相關規定及承諾,爭取于預計期限內盡早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的要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并在相關信息披露滿足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要求后復牌。
五、必要風險提示
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本次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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