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原理在定量的粉狀顏料中,逐步將油滴入其中,使其均勻調入顏料,直至滴加的油恰能使全部顏料浸潤并不碎不裂粘在一起的最低用油量,即為顏料吸油量。可用體積/質量或質量/質量表示。我國 GB 5211-2003中規定用顏料樣品在規定條件下吸收精制亞麻仁油量作為吸油量指標。吸油量是顏料在涂料應用中的重要指標。吸油量大的顏料比吸油量小的顏料在保持同樣稠度時耗費的涂料多。2.儀器和試劑(1)平板:磨砂玻璃或大理石制,尺寸不小于 300 mm × 400 mm;(2)調刀:鋼制,錐形刀身,長約140 mm~150 mm,最寬處為20 mm~25 mm,最窄處不小于12.5mm;(3)滴定管:容量10 mL,分度值0.05 mL;(4)精制亞麻仁油:酸值為(5.0~7.0)mg/g。3.檢驗步驟(1)根據不同顏料吸油量的范圍,建議按表9-11規定稱取適量的試樣。表9-11 取樣量與吸油量的關系
(2)將試樣置于平板上,用滴定管滴加精制亞麻仁油,每次加油量不超過10滴,加完后用調刀壓研,使油滲入受試樣品,繼續以此速度滴加至油和試樣形成團塊為止。從此時起,每加一滴后需用調刀充分研磨,當形成稠度均勻的膏狀物,恰好不裂不碎,又能粘附在平板上時,即為終點。記錄所耗油量,全部操作應在(20~25)min內完成。4.檢驗結果吸油量A以每100 g產品所需油的體積或質量表示,分別用式9-18或式9-19計算:A = 100V/m (9-18)A = 93V/m (9-19)式中: V— 所需油的體積,mL; m — 試樣的質量,g; 93— 精制亞麻仁油的密度乘以100。 報告結果準確到每100g顏料所需油的體積或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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