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玲O 前言 紫外線按輻射波長不同,可分為UVA(315~400 nm),UVB(280—315 nm)和UVC(280 nm以下)三個波段。UVA也稱曬黑段,此波段的紫外線很少被臭氧層吸收,大部分可到達地面,并穿透人體真皮,傷害皮膚的骨膠原蛋白和彈性蛋白,久之使皮膚老化,失去彈性,出現皺紋,黑色素沉積。UVB一般稱曬紅段,可被臭氧層吸收,只有極少量到達地面,但UVB對皮膚的傷害遠大于UVA,其穿透力可達表皮層,引起皮膚發紅、產生黑色素、曬斑,甚至造成灼傷。過量UVB照射還會誘發皮膚病,引發白內障,降低人體免疫功能。UVC幾乎被臭氧層吸收,基本達不到地面,對人體的影響可不考慮。 近年來,大量排放的氯氟烴化合物使臭氧層和地球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到達地面的紫外線輻射量逐年增多。據新西蘭國家氣象局統計,過去10年,到達地面的紫外線增加了12%。 陰天到達地面的紫外線輻射量約為40~60 kJ/m2.晴天約為80—100 kJ/m2,炎夏烈日約100~200 kJ/m2.而人體皮膚每天接受紫外線的安全輻射量應在20 kJ/m2以內。服裝是人們防紫外線輻射的重要屏障,普通服裝的遮擋率一般在50%,達不到對人體安全防護的要求,所以要開發專門的抗紫外線紡織產品,隨之而來的是對其檢測,已成為行業關注的問題。澳大利亞、美國、歐盟和我國等均提出了紡織品抗紫外線性能檢測方法。本文闡述紡織品抗紫外線性能的幾種常用檢測標準,并作進一步比較。
1 澳大利亞/新西蘭檢測標準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是紫外線照射強度高的國家,其皮膚癌患者每10年增加1倍。1996年兩國首先提出了AS/NZS 4399:1 996 Sun protective c10thing—Evaluation and classification((日光防護服評定和分級標準》,用于測定貼身防護紡織品、服裝和
標準還規定,抗紫外線商品必須附上清楚且合法的標簽,標簽包含以下內容: (1)制造商名和商標名。 (2)對產品的日光防護性進行數字評級時,應采用標準規定的“紫外線防護系數”或“UPF值”,標注在產品上的UPF等級不能超過50。標注等級和防護分類的字體和字號必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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