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洋(紅)麻纖維試驗取樣方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黃、洋(紅)麻纖維試驗試樣的抽取方法和數量。 本標準適用于黃、洋(紅)麻纖維物理性能測定的取樣。
2引用標準 GB 3291紡織名詞術語(紡織材料、紡織產品通用部分) GB 5707紡織名詞術語(麻部分)
3術語 3.1 批樣 從一批麻中抽取一個相對大的樣品為代表,用作準備抽取實驗室樣品。 3.2實驗室樣品 作為批樣的代表送往實驗室的樣品,每一實驗室樣品的常規大小為3絞(約3 kg)。 3.3試驗樣品 從實驗室樣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纖維,它具有足夠小的數量,以便于轉變成試驗試樣。 3.4試驗試樣 從試驗樣品中取出的試驗一次用的纖維。
4原理 從批樣中取出一實驗室樣品,從實驗室樣品中取出一試驗樣品,從試驗樣品中取出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試驗試樣。這些步驟中的每一步都減少纖維的數量,而又盡可能地保持被試驗的麻纖維批樣的代表性。
5儀器和工具 5.1樣筒、塑料袋。 5.2開包刀、剪刀、棕印。 5.5其他:印缸、鉛筆、標簽、取樣報告單。
6取樣步驟 6.1 取樣人員取樣前應了解麻的分等質量情況,逐一填寫入報告單內備查。 6.2取樣的數量按每一批號(同批、同品種、同等級為一批)的大包(件)數多少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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