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歐盟國家對織物上可釋放甲醛的限量尚無法律規定歐美國家的"綠色壁壘"對我國紡織品出口的影響一文中有關甲醛問題的述說如下;織物上甲醛含量最大到底是多少,才不致于對人體產生危害,對這一問題目前尚未有定論。因此,歐盟并未對紡織品上甲醛的含量作法律限定,其他成員國也未明確規定,只有德國在其危險物品法中規定,紡織 品上游離甲醛的含量超過15OOppm時必須作如下標識;"含甲醛,建議在第一次使用前洗滌,以減少皮膚騷癢"。CBI的資料顯示,荷蘭健康調查委對市場上銷售的紡織品上游離甲醛進行了調查,發現有些紡織品上甲醛的最高含量達20OOppm。為此,荷蘭政府正在制定有關床單和相關產品的甲醛含量法規,相信不久有關法規將會出臺。
二.關于甲醛的毒性 甲醛是一種反應性很強的化合物,對人的眼睛和呼吸系統有強烈的刺激作用,甚至極少數人接觸甲醛后會發生皮膚過敏癥。可是,其刺激作用一旦停止接觸后,癥狀會很快消失。由于甲醛的反應活性,能使細胞原形質的蛋白凝固或變質,產生抑制微生物的生機作用。 甲醛在空氣中的半衰期為50分鐘 (無氧化氮存在)至35分鐘 (有氧化氮存在);在人體內不會產生積累作用,其半衰期為LS分鐘,很快轉化成甲酸二氧化碳和其它代謝物而排出體外。長期以來未發現接觸甲醛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威協,但由于其強烈的刺激性,仍列入毒性物質范圍。例如;英國健康安全委托咨詢委員會的毒性物質分類法中,屬對呼吸系有強烈刺激作用類。一般認為甲醛濃度達2%時,才會對人體皮膚產生刺激性炎癥。而倫敦醫院從1971年至1975年對8001名試驗人員進行的試驗結果,僅發現對84人可能有刺激性。可是,至今仍有人提出甲醛會誘發致癌的說法。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稱;關于由化學工業毒物研究所(CIIT)所發表的用鼠接觸甲醛引起鼻炎癌的結果,CPSC重新進行研究的結論是;整理織物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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